新華網評:簡政放權 國務院馬年新春開好頭
【發(fā)布時間:2014年02月17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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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是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決策。新一屆中央政府組建伊始,就明確提出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三分之一。國務院快馬加鞭,持續(xù)推進審批制度改革,馬年新春伊始,就在去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再次公布取消和下放一批審批項目,這體現(xiàn)了中央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的堅強決心。

    轉變政府職能是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政府職能轉變就是要明確政府的定位,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把該放的權堅決放開,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fā)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這其中,簡政放權是重要前提。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對激發(fā)市場主體創(chuàng)造活力、增強經濟發(fā)展內生動力,具有重要意義。事實證明,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既有利當前,也惠及長遠,堪稱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招。

    改革貴在行動,重在落實。經過一年來多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在簡政放權上已經取得了明顯成績,但離本屆政府承諾的行政審批事項減少三分之一目標,還有不少工作要做。社會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著很迫切的期待。應該看到,改革越是深入,涉及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含金量”越高,觸及的利益越深,遇到的改革阻力越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到了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關口。凝聚改革合力、弱化改革阻力,進一步對現(xiàn)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摸底核實,繼續(xù)推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依然是當務之急。

    當然,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決不意味著政府對這些領域放任不管了。簡政放權與加強監(jiān)管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體兩翼,不能偏廢。放和管是兩個輪子,只有兩個輪子都做圓了,車才能跑起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限以后,要切實加強對經濟運行活動的事中和事后監(jiān)管。只有把該管的管住管好,使政府管理能夠貼近基層、貼近企業(yè)、貼近市場,才能消除制約轉型發(fā)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激發(fā)市場主體的創(chuàng)造活力,充分釋放改革的紅利。 (沈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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