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紀委書記王唯眾:要建立審計成果利用和責任追究制度(07-9-19)
【發(fā)布時間:2007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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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遼寧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唯眾在該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暨聯(lián)席會議第十次會議上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進一步提高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旗幟鮮明地支持審計機關開展這項工作。
 
    王唯眾要求,要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他說,審計是手段,利用是目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轉化利用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所在,也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發(fā)揮作用有效程度的體現(xiàn)。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審計機關一家運用不了。審計機關是提供成果的,利用審計成果的是各級黨委政府和各個相關部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審計成果利用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如果審計結果沒有利用,一但出現(xiàn)了問題,審計有結果,有關部門沒利用,就是責任問題,這是對審計成果的浪費,也要追究。
 
    他強調,要切實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同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結合起來,同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結合起來,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結合起來,旗幟鮮明地支持審計機關依法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定期聽取審計等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健全審計機構,配強領導班子,充實工作力量,提供經費保障,幫助審計機關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創(chuàng)造有利的工作條件。(范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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