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農村飲用水安全狀況審計整改效果好
近日,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對青海省農村飲用水安全狀況專項審計調查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調查,結果表明,青海省政府對審計結果高度重視,積極進行整改,完善相關制度,成效顯著。
高度重視,及時反饋。青海省省長宋秀巖對鄭州辦審計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和審計建議,高度重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關地區(qū)和部門認真對待,逐項分析,抓緊整改,特別對加快治理鉻渣污染和健全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機制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要求,責成省政府督查室督查落實。徐福順等四位副省長組織會議研究,做出安排部署,并赴現場調查督促,并前后三次致函審計署和鄭州辦,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認真整改,嚴肅查處。對審計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地方自籌資金不到位,騙取、挪用項目資金,滯留、截留項目資金等問題,青海省財政廳組織有關及時整改,現已全部整改到位;對5個項目工程進度遲緩等問題,省水利廳組織專項小組組織協調,現已有4個項目整改到位;對3036.18萬元投資未及時發(fā)揮效益問題,省發(fā)改水利重新設計,現已整改到位;對審計移送的套取挪用662.65萬元專項資金已全部收繳州級財政,歸還原資金渠道或重新安排項目。同時,海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某縣3位副縣長在全州范圍內通報批評,并向州委、州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另有12位同志分別給予了黨紀處分、通報批評、批評教育。
完善制度,顯著成效。對提出的部門間未建立協調機制、違規(guī)轉包、鉻渣污染地下水嚴重、擴大內需項目進展緩慢、水質檢查合格率低、水源保護工作亟待加強等問題體制機制制度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審計建議,青海省政府各級部門制定了《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青海省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協調領導小組》、《青海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等12項省級制度措施,另外?!肚嗪J∞r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水源監(jiān)測和工程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已提交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規(guī)范了青海省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項目管理,取得顯著成效。一年來,青海省又解決了22.22萬人飲用水安全問題。較好地促進了少數民族地區(qū)經濟發(fā)展和社會團結、穩(wěn)定、和諧。改變了過去吃水難的局面,改善了生存環(huán)境和生活條件,保障了少數民族地區(qū)群眾的身體健康,極大地改善了青海省農牧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有力促進了農牧區(qū)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受到農牧民的歡迎,同時促進了少數民族地區(qū)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劉彥鋒 亢青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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