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臺《北京市區(qū)縣局級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辦法(試行)》
近日,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出臺《北京市區(qū)縣局級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交接辦法》)?!督唤愚k法》進一步完善了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增強了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有利于促進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機制、依法依規(guī)履行職責,不斷推進改革發(fā)展?!督唤愚k法》是北京市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實施細則》,完善經濟責任制度體系的具體舉措。
《交接辦法》緊緊圍繞加強對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全面監(jiān)督這個主題,主要包括了領導干部離任交接的對象、內容、程序等?!督唤愚k法》規(guī)定,區(qū)縣局級領導干部包括市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區(qū)縣黨委、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正職領導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在離任時,需書面辦理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手續(xù),填寫《北京市區(qū)縣局級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清冊》(以下簡稱《交接清冊》),做好資金、經濟往來、債權債務、工程項目等8類主要經濟事項的交接。交接工作主要由本單位紀檢監(jiān)察、財務、內部審計、行政管理等人員組成的經濟事項清查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并履行監(jiān)督職責。《交接辦法》還明確了交接過程中的紀律要求以及違反紀律的責任追究。
《交接辦法》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力求真實客觀。通過讓離任領導干部填報一系列交接材料,客觀記錄其任職期間財政、財務、資產情況和個人使用的公有財物等重要經濟事項,為以后開展有關工作提供基礎數(shù)據(jù)和責任界定依據(jù)。二是強化基礎工作。通過對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的交接工作,全面清理了單位重要經濟事項,充分發(fā)揮單位內控機制和內審機構職能,變被動接受外部監(jiān)督為主動開展內部監(jiān)督,摸清自身家底,促進日常管理。三是突出程序規(guī)范。明確了各類離任領導干部的經濟事項交接程序,離任領導干部完成《交接清冊》填寫工作,離任、接任領導干部和清查組長在《交接清冊》首頁簽字確認,報相關部門備案,促進領導干部離任交接程序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四是清晰界定責任。通過對離任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重要經濟事項及時梳理交接,明確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做到離任領導干部交得清楚、接任領導干部接得明白。(局辦公室)
《交接辦法》緊緊圍繞加強對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全面監(jiān)督這個主題,主要包括了領導干部離任交接的對象、內容、程序等?!督唤愚k法》規(guī)定,區(qū)縣局級領導干部包括市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區(qū)縣黨委、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正職領導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在離任時,需書面辦理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手續(xù),填寫《北京市區(qū)縣局級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清冊》(以下簡稱《交接清冊》),做好資金、經濟往來、債權債務、工程項目等8類主要經濟事項的交接。交接工作主要由本單位紀檢監(jiān)察、財務、內部審計、行政管理等人員組成的經濟事項清查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并履行監(jiān)督職責。《交接辦法》還明確了交接過程中的紀律要求以及違反紀律的責任追究。
《交接辦法》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力求真實客觀。通過讓離任領導干部填報一系列交接材料,客觀記錄其任職期間財政、財務、資產情況和個人使用的公有財物等重要經濟事項,為以后開展有關工作提供基礎數(shù)據(jù)和責任界定依據(jù)。二是強化基礎工作。通過對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的交接工作,全面清理了單位重要經濟事項,充分發(fā)揮單位內控機制和內審機構職能,變被動接受外部監(jiān)督為主動開展內部監(jiān)督,摸清自身家底,促進日常管理。三是突出程序規(guī)范。明確了各類離任領導干部的經濟事項交接程序,離任領導干部完成《交接清冊》填寫工作,離任、接任領導干部和清查組長在《交接清冊》首頁簽字確認,報相關部門備案,促進領導干部離任交接程序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四是清晰界定責任。通過對離任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重要經濟事項及時梳理交接,明確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做到離任領導干部交得清楚、接任領導干部接得明白。(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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