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份浙江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召開及《浙江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印發(fā)以來,省審計廳黨組在審計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全面統(tǒng)籌,突出重點,多措并舉,扎實推進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工作。
一是加快建章立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要求,省審計廳黨組一方面與省委組織部、省編委辦、省財政廳等省直部門積極溝通,進一步明確市縣審計機關領導干部、機構編制、工作經(jīng)費的管理權限和流程,研究制訂了《改進審計機關領導干部管理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縣(市、區(qū))審計局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浙江省審計機關機構編制專項統(tǒng)一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審計經(jīng)費保障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見》等具體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對《實施方案》中提出的建立審計項目計劃統(tǒng)籌管理機制、完善審計結果報告和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審計執(zhí)法責任制、統(tǒng)籌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等改革任務予以細化落實,制定出臺了《浙江省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浙江省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公告管理辦法》、《浙江省審計機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加強審計項目分級質量控制的意見》、《浙江省審計機關審計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浙江省審計廳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問題線索移送等工作協(xié)作配合的意見》六項配套制度。此外,省審計廳將在現(xiàn)有制度基礎上,修訂完善對市級審計機關考核辦法等配套制度,通過建章立制,確保改革舉措落地生根。二是加大調研宣傳。8月份逐個聽取了全省11個設區(qū)市審計局長關于貫徹會議精神、落實改革舉措的工作匯報,對各地反映的在貫徹執(zhí)行《實施方案》過程中已經(jīng)遇到或有可能遇到的現(xiàn)實問題進行了梳理匯總,會商省直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同時,組成調研組赴各市與當?shù)攸h委、政府、組織部主要負責人溝通交流,主動向各有關單位宣傳改革試點工作,深入調研了解各地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試點工作中碰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下一步,省審計廳還將聯(lián)合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等相關部門共同組成調研組,赴各市縣就加強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開展調研和督查,繼續(xù)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的溝通,構建省審計廳黨組與市、縣黨委共抓共管共建審計機關干部隊伍的長效機制,為各地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創(chuàng)造良好外部環(huán)境。
為及時全面掌握全省各地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情況,省審計廳黨組主要領導在三是加強培訓指導。10月26日至27日,省廳組織舉辦了全省市縣局長培訓班,組織全省各市、縣(市、區(qū))審計機關負責人和省廳副處級以上干部系統(tǒng)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中辦發(fā)〔2015〕58號)、《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審計機關人財物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浙委發(fā)〔2016〕24號)等一系列改革試點政策,切實貫徹全省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精神。針對前期各地反映較為集中的一些困惑和問題,此次培訓特別邀請了省委組織部、省編委辦相關同志為大家深入解讀改革試點期間審計機關領導干部和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省審計廳相關職能部門對審計業(yè)務方面出臺的一系列改革試點配套制度的背景、內(nèi)容和要求作了講解,就審計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答疑,在全省審計系統(tǒng)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任務。
為讓全省各級審計機關準確把握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精神實質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nèi)容,全面推進改革試點各項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下一步,浙江省審計廳將繼續(xù)保持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以“抓好改革政策的宣傳,抓好配套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抓好具體問題的破解”為工作主線,統(tǒng)籌協(xié)調,主動作為,妥善解決好改革過程中關于審計機關班子建設、編制充實、項目計劃統(tǒng)籌等各方面的具體問題,不斷推動改革試點工作的全面深入實施。(陳鐵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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