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市審計局強化“四種意識”為“三農”服務(07-12-18)
【發(fā)布時間:2007年12月18日】
【來源:湖北省荊門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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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十七大精神,促進黨和國家惠農政策的落實,湖北省荊門市審計局切實履行職責,強化“四種意識”為“三農”服務。

    一是項目安排上有大局意識。在審計項目的安排上樹立大局意識,把服務農業(yè)、農村、農民作為審計工作的一個重點,加大對涉農資金使用的審計監(jiān)督。對人民群眾關心的“三農”熱點、難點問題予以重點考慮。在審計人員力量的調配上,安排業(yè)務能力強、工作責任心強的審計人員擔任審計組組長,以保證審計項目完成的質量,從而達到預期的效果。

    二是審計內容上有重點意識。重點關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包括水利建設資金、交通基礎建設資金、農業(yè)綜合開發(fā)資金和新農村建設資金等;惠及農民的各項補貼,包括各種糧食補貼、退耕還林補貼、購買農機具補貼等;涉及農民的社會保障資金,包括社會優(yōu)撫資金、救災資金、農村醫(yī)療保險等;農民權力的維護,主要關注有關涉農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在履行職責時,是否存在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問題,以及政府國土部門在農村征地時,是否按照國家的拆遷安置政策落實到位。

    三是審計方法上有創(chuàng)新意識。他們堅持全面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對使用涉農資金多的單位和重點項目資金采取全面審計的方法,對涉及到千家萬戶的資金審計,采取審計調查的方法。堅持常規(guī)審計和效益審計相結合。跳出單純的真實合規(guī)性審計的框框,加大效益分析和評價的力度。如對農業(yè)綜合開發(fā)、水利建設等資金的審計,既評價經(jīng)濟效益,也評價環(huán)境、生態(tài)效益。

    四是審計處理上有服務意識。對被審計單位未認真履行職責,濫用國家賦予的權力,置人民利益于不顧,采取各種手段造假套取涉農資金、私設帳外帳、中飽私囊的,在審計處理、處罰上一律從嚴。為老百姓服務。運用審計結果公告及時向社會公布各種糧食補貼、退耕還林補貼、救災資金、農村醫(yī)療保險等審計的結果,還百姓一個明白。為政府決策服務。通過揭露涉農資金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政策的層次加以分析研究,揭示問題產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有針對性地提出既符合國家宏觀政策又符合本地實際情況,具有操作性、可行性的審計建議,促進提高涉農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戴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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