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仁縣人大任命干部要先過"審計關"
【發(fā)布時間:2008年05月27日】
【來源:湖南省安仁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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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幾年,湖南省安仁縣人大常委會堅持黨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結合的原則,對被任命領導干部嚴把“審計關”。

    在任命前,該縣人大常委會委托縣審計局對擬任命領導干部進行經(jīng)濟責任審計。任命前先聽取縣審計局對被任命人員審計結果的匯報,對審計結果沒問題的進行任命;對存在問題又不構成紀律處分的,提出警告,進行監(jiān)督談話;對嚴重違紀的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督促審計機關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8年,該縣人大常委會擬任命22名領導干部,已經(jīng)全部進行了經(jīng)濟責任審計。此項制度的實施,有效地推動了經(jīng)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提高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依法行政的意識,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唐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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