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市審計局四項舉措嚴把審計質量
【發(fā)布時間:2009年11月10日】
【來源:山西省長治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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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來,山西省長治市審計局多措并舉,進一步提升審計項目質量和審計執(zhí)法水平。

    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對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度,審計質量操作指南等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出臺了《審計項目抽查復審制》,編制了《常用法律法規(guī)手冊》等。

    嚴格審計復核。在嚴格執(zhí)行業(yè)務會制度、審計復核的基礎上,所有審計項目嚴格按照審計署6號令質量規(guī)范控制體系進行操作,將嚴謹細致貫徹到審計全過程。

    注重責任追究。對審計人員、科室負責人、復核機構人員、分管領導等各個層次出現的審計質量問題實行責任追究,形成了相互監(jiān)督、相互制約的良性機制。

    全員樹立精品意識。要求全體審計干部進一步圍繞中心,服務宏觀,努力提高審計質量,出精品項目,在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上,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的建設性作用。(呂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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