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審理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 實現質量控制新轉變
【發(fā)布時間:2011年07月11日】
【來源:江西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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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審計廳出臺了《江西省審計廳審理業(yè)務操作流程》,這是該審計廳進一步完善審理制度,規(guī)范審理行為,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又一重要舉措。

    近年來,該審計廳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風險意識,以項目審理為抓手,不斷加強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和控制。2010年初,在學習借鑒審計署審理實踐和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科學合理,務實高效,操作可行”的原則,結合江西審計實際,該審計廳制定審計項目審理辦法,對廳審計項目實行全面審理。在總結審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審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今年上半年,積極主動靠前,深入審理一線,對部分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和預算執(zhí)行審計項目試行審中現場審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還將充分利用審計信息平臺,通過OA與AO交互,逐步實現聯網數字化審理,進一步提高審理的質量和效率。

    通過開展項目審理,該審計廳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實現了新轉變,即在審計業(yè)務管理方式上,由偏重于事后監(jiān)督向事前與事后監(jiān)督并重轉變;在審計質量控制對象上,由偏重于結果控制向結果與過程控制并重轉變;在審計結果審核方法上,由偏重于形式性審核向實質性審核與形式性審核并重轉變,有力地提高了審計質量,防范了審計風險。(黃 云 何永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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