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個舉措”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力度
日前,福建省通過全省視頻會商系統召開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全面部署近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務,提出按照“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健全制度、規(guī)范管理、提高質量、深化發(fā)展”的總體思路,從七大方面加大審計監(jiān)督力度,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和制約,大力推動完善國家治理。
一要推進制度完善,規(guī)范審計行為。切實抓好經濟責任審計現有各項制度的落實,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繼續(xù)探索研究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內容、評價標準和責任界定。圍繞客觀公正的要求,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針對不同類別、不同職級領導干部,修訂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建立系統、客觀、合理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繼續(xù)探索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的制度,推進建立和完善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
二要抓住關鍵環(huán)節(jié),突出監(jiān)督重點。在審計對象方面,要按照中央關于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監(jiān)督的要求,切實加大對重點崗位領導干部審計監(jiān)督的力度;要統籌考慮審計資源和干部管理監(jiān)督的需要,通過科學制定審計計劃和創(chuàng)新組織方式,突出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經濟活動復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干部的審計;突出關鍵崗位,加強對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zhí)行權、管理權和監(jiān)督權的領導干部的審計;突出重點事項和重點資金,加強對管理重點項目、分配及使用重點資金的部門、單位和崗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三要關注權力運行,加大監(jiān)督力度。在審計內容和評價方面,要緊緊抓住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兩個重點,加大對中央重要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力度,要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加大對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審計力度,促進實現質量與效益的統一;要加大對重要經濟決策等經濟管理監(jiān)督活動的審計力度,抓住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重大財政資金安排使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等重點,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促進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加大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厲行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等情況的審計力度,促進轉變作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堅決揭露和查處違規(guī)進行經濟決策、損失浪費、權錢交易、貪污腐敗等問題,促進領導干部自覺遵守廉潔從政從業(yè)的各項規(guī)定。
四要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推進同步審計。加大經濟責任審計方式方法創(chuàng)新力度,在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金融、企業(yè)、資源環(huán)境等專項審計相結合的基礎上,逐步健全和完善同步審計制度,以合理配置資源、提高工作效能。今年省本級將繼續(xù)開展市、縣(區(qū))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同步審計,縣(市、區(qū))要全面開展鄉(xiāng)鎮(zhèn)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對高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要繼續(xù)探索、總結和完善。
五要完善問責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充分考慮被審計領導干部應當履行的經濟責任,以及領導干部在問題事項中的參與程度、所發(fā)揮的作用,審計發(fā)現問題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行為的關聯程度。既要注重程序,更要把握實質,避免簡單地以被審計領導干部是否主持召開會議、是否經過集體研究、是否分管具體工作、是否簽批文件報告等作為界定責任的唯一標準。
六要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審計實效。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執(zhí)行及整改情況聯合督查暫行辦法》,切實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整改督促工作。今年下半年,省聯席辦還將組織對2012年市縣(區(qū))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高校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整改聯合督查,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七要強化責任意識,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持原則,查深查透,如實揭露和處理,防范審計風險,確保審計質量;要認真抓好審計署關于八項規(guī)定的貫徹落實意見以及省兩辦的貫徹落實辦法,省廳《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習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實施意見》的落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工作落實。要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和各項廉政紀律,做到廉潔從審,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不能辦的事堅決不辦。(鄭曉沖)
一要推進制度完善,規(guī)范審計行為。切實抓好經濟責任審計現有各項制度的落實,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繼續(xù)探索研究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內容、評價標準和責任界定。圍繞客觀公正的要求,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針對不同類別、不同職級領導干部,修訂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建立系統、客觀、合理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繼續(xù)探索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的制度,推進建立和完善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
二要抓住關鍵環(huán)節(jié),突出監(jiān)督重點。在審計對象方面,要按照中央關于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監(jiān)督的要求,切實加大對重點崗位領導干部審計監(jiān)督的力度;要統籌考慮審計資源和干部管理監(jiān)督的需要,通過科學制定審計計劃和創(chuàng)新組織方式,突出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經濟活動復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干部的審計;突出關鍵崗位,加強對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zhí)行權、管理權和監(jiān)督權的領導干部的審計;突出重點事項和重點資金,加強對管理重點項目、分配及使用重點資金的部門、單位和崗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三要關注權力運行,加大監(jiān)督力度。在審計內容和評價方面,要緊緊抓住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兩個重點,加大對中央重要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力度,要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加大對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審計力度,促進實現質量與效益的統一;要加大對重要經濟決策等經濟管理監(jiān)督活動的審計力度,抓住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重大財政資金安排使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等重點,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促進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加大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厲行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等情況的審計力度,促進轉變作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堅決揭露和查處違規(guī)進行經濟決策、損失浪費、權錢交易、貪污腐敗等問題,促進領導干部自覺遵守廉潔從政從業(yè)的各項規(guī)定。
四要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推進同步審計。加大經濟責任審計方式方法創(chuàng)新力度,在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金融、企業(yè)、資源環(huán)境等專項審計相結合的基礎上,逐步健全和完善同步審計制度,以合理配置資源、提高工作效能。今年省本級將繼續(xù)開展市、縣(區(qū))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同步審計,縣(市、區(qū))要全面開展鄉(xiāng)鎮(zhèn)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對高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要繼續(xù)探索、總結和完善。
五要完善問責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充分考慮被審計領導干部應當履行的經濟責任,以及領導干部在問題事項中的參與程度、所發(fā)揮的作用,審計發(fā)現問題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行為的關聯程度。既要注重程序,更要把握實質,避免簡單地以被審計領導干部是否主持召開會議、是否經過集體研究、是否分管具體工作、是否簽批文件報告等作為界定責任的唯一標準。
六要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審計實效。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執(zhí)行及整改情況聯合督查暫行辦法》,切實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整改督促工作。今年下半年,省聯席辦還將組織對2012年市縣(區(qū))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高校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整改聯合督查,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七要強化責任意識,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持原則,查深查透,如實揭露和處理,防范審計風險,確保審計質量;要認真抓好審計署關于八項規(guī)定的貫徹落實意見以及省兩辦的貫徹落實辦法,省廳《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習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實施意見》的落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工作落實。要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和各項廉政紀律,做到廉潔從審,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不能辦的事堅決不辦。(鄭曉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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