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采納審計建議出臺《關于進一步改進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
近年來,山東省聊城市審計局在對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發(fā)現(xiàn),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主要存在基本建設程序不規(guī)范、部分項目招標不規(guī)范、未簽訂合同、監(jiān)理不到位、質量不達標等問題。通過深入研究,發(fā)現(xiàn)當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主要采用臨時指揮部形式和主管單位擔任項目法人制兩種模式。這兩種模式對加快城市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城市發(fā)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這兩種模式還存在弊端,臨時指揮部模式管理成本高,且缺乏專業(yè)人員,不利于工程建設監(jiān)管;主管單位擔任項目法人制模式,行政主管部門既是項目管理單位,又是項目建設單位,難以對項目建設過程實行有效監(jiān)督。兩種模式下政府投資建設在建設程序、招標、合同、監(jiān)理等方面都容易出現(xiàn)問題。
為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該局提出審計建議:由市政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立足實際、深入研究,通過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建立政府投資管理平臺、理順建設項目管理體制、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制等措施,建立以政府為統(tǒng)攬、各部門單位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項目決策、管理、執(zhí)行、監(jiān)督相分離飛投融資管理體制。
審計建議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政府召開了專題會議,并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改進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建立完善科學的決策程序,進一步加強市級政府投資項目概算預算管理,加強政府投資項目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管理;進一步理順項目建設管理體制,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概算控制;大力推進市場化運作,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后評價,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谷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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