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沈陽辦開展審計準則集中培訓與答題活動
【發(fā)布時間:2011年01月14日】
【來源:審計署沈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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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全面推動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的貫徹落實,提升審計質(zhì)量,日前,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在全面學習、宣傳、貫徹新審計準則系列活動基礎上,再次組織全辦干部開展了審計準則集中培訓與答題活動。

    一、領導重視,率先垂范。審計準則是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的職業(yè)標準,是評價審計質(zhì)量的基本尺度,與審計機關的各項業(yè)務和審計人員的日常工作密切相關,該辦黨組高度重視新審計準則的學習、貫徹、實施,將其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由特派員親自動員部署,在2011年新年伊始開展此項活動,以確保新審計準則能夠按時、全面、有效地得到貫徹實施。該辦領導參加了新審計準則的集中培訓,并按照要求,認真進行了答題測試,給全辦干部做出了表率。

    二、精心準備,務求實效。該對此次培訓、答題內(nèi)容及日程安排進行了精心準備。集中培訓由該辦法規(guī)處處長主講,突破之前的培訓只是對新審計準則單一學習的方式,而是緊密結(jié)合特派辦審計工作實際,融匯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等相關審計法規(guī),對審計相關定義、主要工作流程、審計主體、審計行為進行了系統(tǒng)介紹,并重點講解了8種審計主體的3種審計行為(即做什么、怎么做、負什么責任),內(nèi)容詳盡、切合審計工作實際,力求審計干部能夠全面理解和掌握新審計準則的各項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有效地貫徹實施。本次答題內(nèi)容也較第一次答題更為注重新審計準則及相關審計法規(guī)的實踐性和操作性。

    三、嚴格要求,納入考核。為促使審計干部高度重視此次活動,充分認識貫徹實施新審計準則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參加培訓、答題活動,該辦要求全體在職干部均要參加此次活動,并將培訓情況與答題成績納入對處室的普法宣傳考核內(nèi)容。通過此次培訓答題活動,使該辦干部進一步熟悉、掌握了新審計準則的內(nèi)容,增強了用新審計準則規(guī)范審計行為的自覺性,有利于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行為、指導審計工作、保證審計質(zhì)量,推動2011年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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