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奧林匹克中心體育場是2008年奧運足球比賽場館之一,是天津市重點建設工程,受到國際奧委會、北京奧組委高度關注。該項目建筑面積15.8萬平方米,概算總投資14.8億元,于2003年8月動工,目前已全部完工,竣工驗收及竣工決算工作已全面展開。天津市審計局按照市領導要求,從項目論證開始全程參與,對項目建設過程實施全面跟蹤審計,及時解決出現(xiàn)的問題,有力支持了“奧體”項目建設的整體工作,為維護天津“奧運”形象發(fā)揮了良好作用。
“奧體”項目開工前,市審計局領導就積極參與該項目的論證及有關會議,初步確定了對該項目全面跟蹤審計。根據(jù)建設項目一般經(jīng)歷立項、設計、招投標、建設管理、施工決算等主要階段的特點,在該項目的建設期內開展了四個階段的跟蹤審計,各個階段工作目標明確、重點突出,同時把監(jiān)督建設單位的管理工作貫穿始終,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
第一階段跟蹤審計主要針對項目的立項、設計。重點審查該項目立項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前期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齊全,技術論證和財務投資方案是否切合實際;重點關注設計的合理性,關注設計是否從控制造價的角度考慮,加強了概算的審查力度,對該單位概算不細化等問題及時提出調整要求。被審計單位上報有關部門后進行了概算調整,建設前期工作得到了初步規(guī)范。
第二階段跟蹤審計主要對該單位的財務管理、建設初期的規(guī)范運作進行審查。在財務管理方面要求該單位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明確財務核算體系,加大財務監(jiān)管力度。對該單位的招投標工作主要關注招投標的真實性及合理性問題,工程合同的簽訂是否及時,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階段跟蹤審計注重該項目建設階段投資控制、工程質量、資金使用、現(xiàn)場管理等方面的審查。審計中發(fā)現(xiàn)某公司欠付天奧公司土地補償費、征地拆遷及場地填土費用未按比例分攤、施工單位多報工程結算等問題,并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此外,還開展了大量對施工企業(yè)的延伸審計工作,對該項目的建設過程進行了有效監(jiān)督。
第四階段跟蹤審計的工作重點主要放在對項目遺留問題的解決、建設資金的缺口落實、審計意見的執(zhí)行等方面,督促建設單位項目對跟蹤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為下一步竣工決算審計打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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