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共審計55個中央部門,延伸審計285個所屬單位。2008年,這55個中央部門共收到財政撥款3451.66億元,占中央財政本級支出的26%。審計財政撥款1159.58億元,其中:部門本級859.03億元,占這些部門本級財政撥款總額的95%;所屬單位300.55億元,占這些部門所屬單位財政撥款總額的12%。 從審計情況看,中央部門2008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總體較好。一是執(zhí)行預算比較嚴格。有98%的財政撥款預算得到及時足額批復,財政撥款支出完成預算的97%,在中央部門公用經費預算統(tǒng)一削減5%的基礎上,44個部門公用經費實際支出控制在預算之內。二是內部管理不斷完善。7個部門建立了預算內部公開制度,大部分部門探索試行了項目績效考評制度,有的部門擴大了財務聯(lián)網(wǎng)集中核算范圍,有的開展了所屬單位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三是依法理財和預算觀念得到加強。審計發(fā)現(xiàn)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呈下降趨勢,今年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出的違規(guī)問題金額占審計財政撥款額的比重比去年下降了3.2個百分點;44個部門還制定和完善規(guī)章制度153項,預算管理的規(guī)范化程度不斷提高。 這次審計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問題40.5億元,損失浪費問題4.67億元,分別占審計財政撥款額的3.5%和0.4%。 此外,由于部門工作任務確定時間往往晚于部門預算編報時間,部門工作安排與部門預算安排不能很好地銜接,導致部分部門預算年初難以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影響部門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如教育部、審計署等15個部門本級年初預算有103.92億元未細化;科技部、新華社等29個部門本級動用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余等45.81億元未編入部門預算。 對上述問題,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并完善相關制度。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及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等規(guī)定積極整改,在審計過程中已糾正各類問題14.72億元,制訂了86條整改措施,12個部門成立了會議費清查小組,5個部門已對有關人員給予政紀處分。部門決算(草案)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按照審計長簽署的意見在財政部批復決算前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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