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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縣經(jīng)濟責任審計堅持“四個結合”見成效
 
【時間:2009年10月19日】 【來源:湖北省公安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幾年來,湖北省公安縣審計局充分發(fā)揮經(jīng)濟責任審計在經(jīng)濟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中的“先遣”作用,堅持經(jīng)濟責任審計“警鐘”長鳴,著力構建經(jīng)濟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防腐體系,為有效解決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避免重復審計現(xiàn)象,在任期經(jīng)濟責任審計中,堅持“四個結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經(jīng)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zhí)行、專項資金、重點建設資金審計相結合。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中,將涉及領導干部經(jīng)濟責任審計及個人廉潔自律的資料,存入檔案,輸入被審計單位數(shù)據(jù)庫,以備任期或離任審計時利用,實行審計工作的“一果多用”,提高經(jīng)濟責任審計效率。如近幾年來,該縣審計局受組織部委托,對縣直100多個單位的負責人進行審計時,由于時間緊、工作量大,審計人員及時查找利用當年預算執(zhí)行審計中涉及到的有關資料,經(jīng)座談、核實,很快給予確認,效率得到大大提高。
    
    ——離任審計與任期審計相結合。在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時,充分利用領導干部任期中的經(jīng)濟責任審計檔案,集中性的工作分散做,既減輕了工作壓力,明確了審計重點,又利于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有效防止領導干部決策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
    
    ——全面審計與延伸審計相結合。對任職時間跨度較大、二級單位多的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該縣審計部門堅持做到全面審計和延伸審計相結合,延伸審計面一般都掌握在70%左右,按照追蹤資金流向的方法對重要疑點進行“嚴查細糾”,切實把問題查清、查深、查透,有效規(guī)避了審計風險。
    
    ——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相結合。在審計中,審計人員充分利用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認真調閱被審計單位有關審計資料、檔案,與有關資料核實、對比,對無疑點的結論給予確認,既增強了審計的針對性,也提高了內審的威信。
    
    通過“四個結合”,該縣先后開展經(jīng)濟責任審計119項,涉及領導干部141人次,查處各類違紀違規(guī)金額5419萬元。同時,縣委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實行“警示教育與組織調處”同步配套,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撥、重用實績突出的干部、調處、降免實績平庸、問題嚴重的干部。近幾年來,公安縣對有關經(jīng)濟責任審計對象晉升4人,平調80人,免職55人,縣紀委約談雙規(guī)其他干部22人,撤職2人,查處大案1起,判刑5人,縣委組織部誡免談話6人。目前,經(jīng)濟責任審計制度已成為該縣源頭治腐防腐,促進干部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機制之一。  (陳立法 羅會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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