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頻道  >  審計動態(tài)  >  地方動態(tài) > 正文
 
湖北洪湖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確保23.6萬人飲上安全水
 
【時間:2010年06月01日】 【來源:湖北省洪湖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湖北省洪湖市是我國血吸蟲的重疫區(qū)之一,該市農村飲水達到安全或基本安全的人口只占總人口的30.2%。 農村飲用水細菌指標超標、取水設施簡陋、水質監(jiān)測不夠、飲用水水環(huán)境缺乏法律保護現象的普遍存在,嚴重影響農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條件,阻礙農業(yè)和農村經濟發(fā)展。從去年起,該市審計局全程跟蹤審計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提出重點控制“三環(huán)節(jié)”的審計建議,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加強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工程準備環(huán)節(jié),整合資源、形成合力。該市政府責成水利部門牽頭,與發(fā)展改革局、財政局、衛(wèi)生局、建設局、 國土資源局、環(huán)保局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對涉農方面的建設資金進行整合,集中力量搞好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同時,出臺政策措施,引導社會和群眾籌資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吸納民間資本,促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投資形式多元化。通過創(chuàng)新經營模式,水利部門改變原有經營方式,承包租賃中心水廠,使之真正服務于農民群眾 。

    ——在工程建設環(huán)節(jié),強化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為確保工程順利實施,該市在推行工程“五制”管理,即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jiān)理制、廉政責任制基礎上,增加了財政部門財務多方審核制的管理方式,并責成審計部門派出專人全程參與現場管理,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在工程后續(xù)還節(jié),強化設備運行管理。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確定水價后報該市物價局批準執(zhí)行。實行一戶一表,計量收費,專人管理,責任到人。

    截止目前為止,該市已建中心水廠9處,受益村172個,受益人口23.6萬人,部分地方實現安全飲水村村通,受益群眾普遍反映良好。該市政府還計劃在“十二五”期間再解決39.4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真正使該市市民徹底飲上安全放心的衛(wèi)生水。(黎洪梅)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