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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科右前旗:努力通過制度建設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時間:2012年04月19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qū)科右前旗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為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近兩年,內蒙古自治區(qū)科右前旗審計局先后制定印發(fā)《科右前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關于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科右前旗科局長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guī)范(試行)》、《科右前旗蘇木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場)書記、鄉(xiāng)(鎮(zhèn))長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guī)范(試行)》等多項制度,并在實踐中貫徹落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形成規(guī)范的審計程序。該局通過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總結、學習和借鑒,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工作程序,形成操作性較強的審計模式。二是經濟責任審計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進行了界定和區(qū)分。對經濟責任審計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在審計目的、范圍、內容、評價、報告多等方面進行區(qū)別。三是審計內容力求全面。主要包括:財政財務收支與資產管理情況、內部控制與內部管理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被審計人遵守廉政規(guī)定情況、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部門委托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等。四是遵循審計評價七項原則。主要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突出重點、獨立評價、征求意見、圍繞審計結果評價、以歷史和發(fā)展的觀點看問題、準確性等七項原則。五是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強化任中審計,提高效率。為審深審透,推行領導干部任中審計,為提高審計效率,節(jié)約有限審計資源,避免重復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盡量做到與經常性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項目有機結合。六是成果運用有新突破。該局把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及時向旗委、政府和人大進行報告;和各有關部門加強協(xié)作配合,努力形成審計結果共享機制,做到信息資源共用、情況互通。(李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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