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集約利用審計資源,突出審計監(jiān)督的重點,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組織部、監(jiān)察局和審計局聯合發(fā)文,對市級機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分三類實行差別化管理。 文件將張家港市級機關部門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根據被審對象所在單位的特點進行分類,進行差別化管理。把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分成ABC三類:A類為綜合性強、審計工作量大的部門;B類為綜合性較強、審計工作量較大的部門;C類為一般單位,主要是指離任領導所在單位經濟規(guī)模較小、財務收支簡單且沒有下屬單位,經濟行為以人員經費為主的部門。通過梳理,文件確定A類部門有18家,B類部門有24家,C類部門有33家。 按照“突出重點、講求效率”的原則,該文件針對不同審計對象,明確采用不同的審計頻率。A類以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必審。對此類項目每年安排任中審計的對象(任職滿3年的)5名左右,實現每一屆輪審一遍;B類離任必審,并輔以必要的任中審計,同時結合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重點資金審計,加強對此類審計對象的專項審計;C類視情況安排抽審。(陸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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