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國家經濟衛(wèi)士、反腐先鋒。隨著我國進入改革的深水區(qū),各種深層次問題凸顯,審計機關已從過去的幕后走到前臺,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熟悉審計。審計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也已在國家治理體系中承擔起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國家對審計提出的更高要求和社會各方面配套改革的深入推進,省以下審計機關已在諸多方面表現(xiàn)出一些與國家發(fā)展要求不相適應的方面。根據(jù)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為保障審計監(jiān)督權依法獨立行使,將探索省級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稕Q定》要求,推進審計的職業(yè)化建設。本文圍繞這一問題作一些探討。
一、省以下審計機關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省直管縣大背景的迫切要求。財政省直管縣已在全國推開,基層審計機關由于層級管轄權的限制,只能審計到縣的資金,對于資金撥付過程的源頭和過程無法審計,對于滯留等問題更是無從查起,在現(xiàn)有體制下,省一級財政也不接受縣一級審計機關的審計,嚴重制約到審計機關對省直管縣資金的查深查透。各省審計機關為了應對這種新情況,都不得不投入大量的省一級審計力量,采用“一竿子插到底”的審計模式審計省直管縣資金,造成省廳審計力量嚴重不足,而縣市審計力量又無處著力的情況。破解困局,迫切需要從審計體制上進行改革。 (二)審計質量生命線的迫切要求。審計質量是審計的生命線,沒有審計質量審計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礎。目前,基層審計機關由同級黨委政府領導的體制,使基層審計很難在工作中全面、如實的揭露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查深查透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上影響到基層審計機關的公信力和職能作用發(fā)揮。“郡縣治則天下治”,基層審計機關承擔著維護基層經濟安全的重大使命,基礎不穩(wěn),地動山搖。只有從體制層面解決基層審計機關缺“鈣”的問題,解決“軟骨病”的問題,基層審計機關才能真正站起來,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推進國家治理和反腐敗的迫切要求。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聚焦國家依法治理和反腐敗工作,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以治標的雷霆手段爭取治本的時間”,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更是明確提出:“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這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體系的重大舉措,更是推進依法治國和建立反腐敗長效機制的頂層設計,瞄準“將權利關進籠子”的制度性建設,彰顯國家的治理智慧和治理決心。新形勢,迫切需要審計機關破解發(fā)展中的難題,發(fā)揮反腐尖兵作用,助力國家各項改革。
二、省以下審計機關面臨的瓶頸問題
一個不相適應。由于管理體制機制、人員素質水平、業(yè)務能力等因素的制約,部分基層審計機關報告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處理處罰失之于軟、失之于寬,流于形式還較為普遍,嚴重影響到基層審計的獨立性和嚴肅性,影響到基層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的正常發(fā)揮,這與推進國家治理和反腐敗的時代要求還不相適應。 兩個日益突出。一是審計獨立性要求與同級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稇椃ā焚x予審計機關依法獨立開展審計工作的權利,但在實際工作中,基層審計工作和審計結論往往受到來自同級的諸多干預,一些問題長期得不到揭露和糾正,給黨的機體造成危害,基層審計機關要求審計獨立性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二是審計任務重與重復審計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來,隨著國家大形勢的發(fā)展,各級審計機關的任務日益繁重,審計力量不足與審計任務重的壓力陡增。與此同時,由于預算執(zhí)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省市兩級審計組越來越多的直接到縣一級開展工作,上審下、審計延伸與同級審交叉重復的情況越來越多,審計力量不足與重復審計并存的局面出現(xiàn),審計任務重與重復審計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個難題。一是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的難題。審計實踐中,能融匯貫通法律、管理、財務、基建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少;能透過現(xiàn)象看本質,通過蛛絲馬跡深挖違法犯罪線索,敢于碰硬的攻堅型人才少;有很好的審計思路又能轉化為計算機審計程式的實用型計算機人才少。二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難題。審計已從單純的財務收支審計走到了圍繞權利監(jiān)督,圍繞效益監(jiān)督,圍繞優(yōu)化制度監(jiān)督的更高層次的監(jiān)督,走到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全覆蓋監(jiān)督。如何適應國家對審計的高要求,回應社會大眾對審計的新期待,是各級審計機關必須面對的難題。三是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處理處罰不統(tǒng)一的難題。同一性質的問題,違反的法規(guī)一樣,處理處罰結果卻各異。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審計處罰的公正性,在客觀上已成為制約審計良性發(fā)展的一個難題。 四個不到位。一是基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還不到位。部分審計查出問題長期得不到整改。二是基層用實績“賽場選馬”的干事創(chuàng)業(yè)機制還不到位。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現(xiàn)象在某些基層還比較突出。三是基層構建積極向上的審計文化氛圍還不到位。正直、敬業(yè)、求實、學業(yè)務、比業(yè)務的審計文化氛圍還不濃厚。四是基層發(fā)現(xiàn)和移交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的力度和強度還不到位。
三、改革的內容和路徑選擇
(一)體制機制構架改革。一是省以下審計機關垂直管理。不但要實行人、財、物的統(tǒng)一管理,而且要實行審計項目的統(tǒng)一管理。要堅決杜絕無序審計和重復審計。二是配強處室一把手和市縣審計局一把手,配好班子,在以德為先的前提下,突出“用實績用干部”的用人導向,將“想干事、能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大膽的使用起來,不唯票、不唯分,不信謠,不傳謠,不用小道消息、道聽途說和莫須有的問題評價干部。三是構建以大經責為龍頭的“五輪驅動”審計架構。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龍頭,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加強專項資金審計工作,惠及民生。加強投資審計工作,節(jié)約財政資金。加強社會核查審計工作,凈化規(guī)范社會中介審計環(huán)境,建立社會中介審計庫,向社會購買服務。加強內審審計工作,探索向項目多、下屬單位多、問題多發(fā)的廳局部門派駐內審處,派駐審計處的人財物由省廳統(tǒng)一領導,編制占用被派駐單位編制,如建設、發(fā)改、財政、交通、教育等部門,加強日常監(jiān)督力量。建立全省內審人才庫,統(tǒng)領整合省內內審力量,作為政府審計力量的補充。同時,加強審計服務保障工作。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全省審計一盤棋大格局,全面提升省以下審計工作。 (二)審計業(yè)務改革。一是實行審計發(fā)現(xiàn)違法違紀問題和重大違規(guī)問題的雙報制度。既向直接領導報告的同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二是實行審計重大項目的交叉異地審計。減少熟人環(huán)境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三是建立以審計項目、任務為核心的審計組長主審動態(tài)工作機制。建立審計組長和主審庫,嚴格審計組長和主審的擔任條件。打破以處(科)室為單位的項目審計模式。四是建立審計報告向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備制度。五是建立上級審計機關抽查下級審計機關審計質量和詢問審計事項的制度。六是建立審計項目組長終身負責制和責任倒查機制。進化審計空間,實現(xiàn)審計質量的大提升。 專業(yè)化審計隊伍建設和考核改革。一是嚴把進人關。無論是調入還是考入或者軍轉轉入審計機關人員都應當具備中、高級審計師職稱或同級別的相應專業(yè)職稱。二是審計業(yè)務資格準入制度改革。凡是不具備中、高級審計師及同級專業(yè)職稱的人員應轉崗到綜合處室,不再參與現(xiàn)場審計,以保證依法審計。同時,修訂現(xiàn)行考核辦法,突出干部實績考核導向。 綜上,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裹足不前。改革需要探索,更需要實踐,愿審計改革早日成功。(王?;ⅲ?/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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